《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出台 冠军“搓澡工”现象将成历史
日期:2007-09-17
作者:杜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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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由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印发的《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一《办法》让专业运动员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劳动群体,其自身权益的保护得到了国家“政策性支持”。一年多之前,吉林省前举重全国冠军邹春兰“沦为”搓澡工一事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下所存在的缺陷也被全社会逐渐所认知。此次,《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出台应被视为相关管理部门在突破重重体制束缚之后进行的一次“破冰行动”。
■《办法》的一个核心要素是将优秀运动员也视为普通劳动者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国家相关部门行政干预可控的情况下,应该说绝大部分专业运动员可以完成虽然痛苦但是还算顺利的“职业转型”,但是随着我国体育市场化程度的深入,包括像邹春兰这样的前全国冠军都无法顺利转型。运动员既是一个劳动者,又无法等同于一般劳动者的事实,让现役运动员的管理以及他们退役后的安置问题,长时间以来都成为体育主管部门的“难言之隐”。“这个《办法》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将优秀运动员也视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他们所具有的劳动者权益,应该得到政策法规方面的保护。”一位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运动员成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是对该特殊劳动群体的尊重
此次以六部委名义正式下发的《办法》,无疑让运动员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在全国范围内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仅以‘试训’这一点来说,竞技体育的成才率很低,大家不应该只看到像刘翔这种奥运冠军的成功,其实他们只是金字塔的塔尖,还有很多专业运动员在默默地做着铺路石。在一些省市运动队当中,有的运动员甚至试训七八年之后还是试训身份,他们显然没有得到劳动者应得到的保护。”相关人士对记者说。而在新出台的《办法》中,明确规定运动员是国家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而且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这其实是对运动员这个特殊劳动群体的尊重。
■优秀运动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相关规定也在起草中
《办法》中规定,优秀运动员实行职业转换过渡期制度,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而在过渡期期间,运动员的津贴全额发放。这一规定的出台,实际上是对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中最人性化的规定。目前除了类似刘翔、郭晶晶这些被市场高度认同的世界级运动员在再就业时不会有“没有工资收入”的担忧,大批的世界冠军、奥运冠军,在刚刚从国家队退役之后,都会因为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而感到一种不平衡。顶尖运动员尚且如此,那些从省市运动队退下来的优秀运动员就更是如此。而“过渡期”的规定,却让他们可以较为从容地完成自己的职业转换。
在《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过程中的三条优惠措施,让这些曾经为国争光,但除了自己的专项之外没有特殊职业技能的优秀运动员能够在就业中得到一些特殊的照顾。其实,像邹春兰那样退役之后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最终就业失败的优秀运动员在现实生活中大有人在,他们没有任何职业技能,根本无法从事体育事业之外的其他工作,有的人甚至连体育系统内部的一些工作岗位都无法胜任,这直接造成了他们的就业困难。此次国家给予这个特殊人群的三项特殊就业政策,无疑将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不至于像当初的邹春兰那样,连一份到运动队食堂工作的机会都无法得到。除此之外,我国的体育管理部门还在寻求其他增加优秀运动员就业竞争能力的解决办法。据记者了解,在优秀运动队当中,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荐优秀运动员面试上大学等一些相关规定也正在起草和拟定之中。而所有问题的核心就是,让优秀运动员不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专业运动员,而是在退役之后能迅速完成自身的职业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