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形象要靠律师共同塑造
日期:2001-06-1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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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在社会上小有名气。事务所主任傅玄杰说:这不仅是我这个老律师的牌子,更主要的是全所律师高标准,严要求,共同塑造了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以律师出庭为例,该所就有“四套文件”和“四个要求”的规矩。出庭前,律师必须拿出分别给法院、当事人、对方以及留底的4套法律文书,并向事务所主任汇报按“四个要求”所作的准备工作,即:1.根据什么提出诉讼请求;2.证据的分类和目录;3.在庭上准备提出哪些问题,对方会提出些什么问题;4.完整的代理词。二审时还得重新组织文件。达不到上述要求就不准出庭。这种方式,使律师的工作量比原来增加了5倍;也正因为这样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和辛勤的劳动,赢得了法官和当事人的尊重与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