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组织破产案件专题学习研讨会
日期:2007-12-14
作者:经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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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全市共有十二家律师事务所被编入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第一批),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是其中一家。在黄浦区的律师事务所中,也仅有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一家被编入名册。
为做好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创破产案件专业服务特色品牌,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近期组织破产企业管理人专题学习研讨会,加强对企业破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司法实践,探讨律师作为破产企业管理人的相关注意事项。这次学习研讨会,对该所的律师提高企业破产法律服务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增强做好管理人的意识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