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1日电(记者陈灏、吴书光)想“小处”、做“小事”、抓“小案”、解“小纠纷”、治“小隐患”、改“小节”——山东省淄博市通过在全市公安系统推行“六小警务”,把事关群众利益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誉。
在淄博市唐坊镇派出所,记者看到一个装有梳子、镜子、老花镜等物品的文件篓,民警樊文文告诉记者,这些是为居民拍摄身份证照片而准备的,在拍照之前整理一下形象,可以让老百姓对照片更加满意。派出所的角落里备有雨伞和气筒,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各项业务指南和收费标准全部上墙,一目了然;派出所的意见簿上一片赞美之词。
淄博市公安局局长岳华东告诉记者,以前,淄博市在大案、大纠纷上群众满意度较高,但一些被民警认为是无关大局的小问题、小事、小节却引起群众不满。2010年起,淄博市公安系统转变思想观念,在全市推行以“顺民心,从小处想起;惠民生,从小事做起;保平安,从小案抓起;解民结,从小纠纷调起;排民忧,从小隐患整起;合民意,从小节改起”为主要内容的“六小警务”,将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开展工作。为此,淄博市公安系统组织民警万余人次深入各行各业,与普通劳动者换位体验,感受群众的难处,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期望,反思工作中的不足;以分县局为单位,组织梳理小隐患未及时整改引发的大事故、小纠纷未及时调处激发的大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岳华东介绍,在推行“六小警务”之后,淄博市公安民警在打击防控中,更加注重小案件的侦破与防范,大案小案一视同仁;在安全监管中,更加注重源头防范;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更加注重通过调解等手段化解小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工作方式上,实行开门办警务,通过“警民恳谈”等活动,征求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难题。
“六小警务”转变了淄博市公安民警的工作思路,也取得实质性效果,为淄博市公安民警赢得了赞誉。2010年,淄博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公安有责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6.1%;今年1-4月,淄博全市54.7%的村居实现零发案。在今年一季度的群众评议活动中,群众对于淄博市公安工作综合满意度达到96.8%,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到96.9%。5月31日,山东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始推广淄博市“六小警务”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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