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组团赴内蒙古参观考察
日期:2007-09-12
作者: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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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4日—10日,以李淳会长为团长的深圳律师参观考察团一行20多人赴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参观考察,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岩英、全国律协副会长兼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宋建中、内蒙古律协秘书长金毅力、副秘书长金小玫等人接待了深圳律师考察团,并派人全程陪同考察团的参观考察活动。
深圳律师考察团在包头市、呼和浩特实地考察了建中律师事务所及元信律师事务所,并分别与各所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拓展及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与交流。
李淳会长表示:深圳律协将加强与内蒙古律师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促进两地律师事务所建立共同体,鼓励和推动两地律师在重大项目中加强合作,协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