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办的资产证券化法治发展圆桌讨论会在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上海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融孚所高级合伙人吕琰律师主持,邀请到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具有深厚造诣的两位专家——原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局长高兴国先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博士后许余劼先生作为演讲嘉宾为与会律师做了精彩的演讲。
本次会议从我国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和经济发展对金融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回顾了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从萌芽到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指出了资产证券化是改变现阶段我国直接融资偏弱、发挥沉淀资产经济效用的较佳选择。从2005年我国以银行信贷资产作为资产证券化的首次尝试以来,无论是中国银监会还是中国证监会,都已从立法、实践和理论等发面着手推动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落地生根、繁荣发展。
现阶段资产证券化主要还集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贷资产支持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的非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数量较少,业内呼声较高的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产品目前尚未出现。与之相对应,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集中于金融机构或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投资者。不容否认,中国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一系列与资产证券化相配套的机制和制度尚未出台,这些将涉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层次制度改革,更离不开相关法制的修改和完善。
与会人士普遍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从另一个角度看,实则是资产证券化法治的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每一个环节,从基层资产、到发行,从交易、到税收调节,每个方面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调整。只有完善了资产证券化的法治建设,资产证券化才能真正迎来绚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