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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律师积极关注《劳动合同法》

    日期:2007-12-29     作者:董婕    阅读:3,86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自该法起草以来,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就对此予以了密切的关注,组织律师认真研究和学习该法,并派出多名律师多次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组织律师认真研究和学习该法。德衡律师全程参加了2006年4月17日由美国世界战略公司和美国联邦调解调停局与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青岛联合举办的“中美劳动法合作项目” 为期一周的培训,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栾少湖主任还被聘为中方项目顾问组专家,参加了培训班的开幕仪式,王晓玲、虞海升等五位律师获得了培训结业证书。

2006年12月4日-8日,国家劳动部与美国劳工部合作在青岛举办“全国劳动争议解决培训师培训班”,德衡律师事务所栾少湖主任作为该项目法律顾问和本次培训协办单位领导率中心邱榆霞、郑惠、王晓玲、肖健等参加了培训活动。

栾少湖主任与合伙人邱榆霞、王晓玲律师应邀参加了2007 年6月18日-19日在青岛八大关宾馆举行“中美劳动法合作项目劳动关系国际研讨会”。

2007年8月4日-5日德衡律师集团5名律师出席在青岛八大关宾馆举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办的“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高层论坛暨研讨会”。

栾少湖主任与李旭修、张文、王晓玲、蒋伟、王海军、金光协、冯飞等律师二十余人参加了2007年8月24日,美国密歇根大学刘金云博士在中心作的“在试点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联席会议项目”介绍。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在认真研究和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积极为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讲解和培训:

2007年7月19日、20日,徐昌荣律师应邀出席由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青岛贸易馆及青岛韩人商会、烟台韩人商会共同举办的《劳动合同法》说明会,并为到场的青岛、烟台两地600位韩资企业负责人讲解了相关法律问题。

2007年8月30日下午,王晓玲律师应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前程无忧公司邀请,在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为岛城企业举办《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到会的岛城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共有300余人。

2007年9月14日,张景盛律师应邀为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培训。

2007年11月2日,王晓玲律师为青岛海润集团公司下属50余家子公司与分公司的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讲座。

2007年11月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在城阳区人民法院会议中心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及风险控制讲座”,城阳区30余家外资企业、民营大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作为该中心的调解员、德衡律师所王晓玲律师就《劳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试用期、专项培训及服务期、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地讲解,并解答了企业人员的提问。

2007年12月3日,王晓玲律师应邀为中烟集团进出口公司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培训。

2007年12月13日,王晓玲律师应双瑞防腐防潮工程公司的邀请对其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培训,针对该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讲解,受到了该公司的一致好评。

2007年12月14日,王晓玲律师应青岛九联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对其进行了《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并且回答了该公司人员地提问。

除此之外,王隽律师也应邀为昌隆文具、颐中集团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培训,郑惠律师为新郎西服进行了《劳动合同法》的讲解。

此外,王晓玲、王隽、郑惠律师受邀将于2007年12月21日在12区市工商业联合会进行劳动合同法讲座。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还承办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其中为顾问单位办理了21件劳动仲裁案件,包括一件为某航空公司代理反诉飞行员支付培训费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将一如既往的关注该法,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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