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复平最近处理另一宗华裔移民投资案。来自香港的一个华裔家庭举家投资移民美国,但在回香港申请L-1签证延期时遭到拒签,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甚至要求移民局调查该家庭在美的投资情况,理由是“这家人无来美投资的企图”。
移民局官员最后的调查结论是“给予其保留投资移民资格 ”,但签证官方面仍然坚持不发签证。久滞香港的这家华人最后只能变卖在美国的房子车子,打道回府。
孙复平说,移民局给驻外签证官全权自主权,很多时候签证的成败,不排除受签证官员的心情和喜好影响。因此签证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非常重要,否则遭到拒签无法入境,投资中断损失惨重。
孙复平表示,美国移民政策欢迎国外投资,但实际操作有相当距离。特别在九○年代后期L-1泛滥之后,移民局近年来采取从严作法,英语障碍,更常常成为拒签的理由。孙复平特别提醒华裔新移民投资人,美国是法律国家,也是“文件国家”、“签字国家”,投资美国,一定要了解美国法律,才能有效保护自己。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