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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将设巡视组开展工作 巡视组不具体执纪办案

    日期:2008-08-07     作者:袁定波    阅读:2,099次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据介绍,建立巡视制度是当前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巡视组将对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进行监督;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报告巡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最高人民党组的指示和要求,向被巡视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意见和建议。巡视组不具体执纪办案,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不处理被巡视单位的具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从设立巡视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巡视以及建立巡视报告制度三方面对切实建立巡视制度作了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成立巡视工作办公室,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各高、中级法院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相应巡视机构,建立制度,开展工作,确保上下机制对接。

据介绍,巡视工作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单独进行、会同人民法院政治部结合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和换届考察进行、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听取党委人大纪委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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