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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拟立法实行阶梯水价

    日期:2008-08-28     作者:普法网    阅读:1,206次
本网长沙8月27日电 记者赵文明 8月26日,《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长沙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规定,长沙将实行消费越多单价越高的“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户再也不能无限额用自来水,而是要按照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用水。
据记者了解,条例将根据城市年度用水计划、用水定额和非居民用户近三年平均用水量及发展需求等因素,在每年年底前核定各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包括洗车行、游泳池、洗浴中心、宾馆等用水大户在内的社会单位,都将有各自的用水定额,超计划用水,缴纳的水费有可能成倍增加。
“结合长沙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参考上海、杭州、南京等地的做法,长沙暂时只针对非居民用户下达用水计划,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冯湘勇说,居民用水量尚未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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