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区老干部工作法律顾问团成立。为适应离休老干部法律服务需求,区老干部局、区司法局共同研究决定成立老干部工作法律顾问团。顾问团主要职责:一是依法为区委老干部局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受区委老干部局指派,协助处理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影响的老干部相关事项,提供法律建议;三是接待老干部日常法律咨询;四是协助老干部局开展法制宣传。据悉宝山区有离休老干部1050余人,日前,区老干部,区司法局已将制作的法律顾问团宣传小册子发放至每个离休老干部手中,受到一致好评。
宝山区公律科
200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