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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都将严惩

    日期:2008-11-12     作者:倪冬    阅读:883次

晨报讯 近期,上海连续发生两起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暴力侵害的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据上海市公安局维权办统计,从今年1月至今,妨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甚至暴力抗法致使民警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就达400余起,600余名违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

11月3日上午,非法从事“摩的”营运生意的无业人员冯某,驾驶摩托车至松江区乐都路汽车站附近时,被执勤的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钱勇拦下检查。因车辆保险及验车手续不全,钱勇当场向冯某开出两张罚款单。当日下午4时许,冯某驾驶摩托经过中山二路51弄附近时,发现钱勇正对路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怀恨在心的他趁钱勇不备,用拳头、摩托车头盔击打其头部致昏迷倒地。警方随后立即对冯某展开围捕,并在案发地不远处将冯某擒获。

7日凌晨,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三中队民警李骏在铜川路近兰溪路处拦下一辆逆向行驶的小客车。当民警准备对该车司机进行处理时,该车随车女子陈某突然抢夺民警手中的法律文书,伸手将民警的脸部抓伤。李骏下车后,陈某继续对他拳打脚踢,并张口咬住其右臂。后李骏与赶来增援的民警共同将陈某控制。

上海警方表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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