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在法庭上受审。 丁立新摄(新华社发)
三鹿集团以及四高管将在未来的一个半月内等待法庭宣判。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个人委托律师昨日表示,预计田文华不会被判处死刑,可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而三鹿集团将被判处罚金。
被告高管预计将被处以某一主刑处罚
昨日,记者在位于石家庄市的三鹿集团乳品三厂发现,三元的标志已经挂在了乳品三厂办公楼中央。记者 张晓蕊 摄影报道
昨日,一位田文华个人委托律师表示,按照检方指控的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有死刑这一项刑罚,因此目前来看,田文华可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他同时表示,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集团将被处以罚金的刑罚,而作为被告的各个高管,预计将被处以某一主刑的处罚。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方认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文华等对生产、销售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日在庭审现场,田文华当庭鞠躬落泪谢罪,表示愿接受任何法律制裁。
三鹿集团或被处以罚金
三鹿集团辩护律师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彦彤昨日也表示,如果对三鹿集团作出有罪判决的话,则三鹿集团将被判处罚金。根据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罚最高为“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起诉书,经检测和审计,从知情不报到停止生产的8月2日至9月12日,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总量约813.74吨,销售金额约475.61万元。并将受染的原奶转移制成其他液态奶,并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合计约181.40万元。
魏彦彤表示,三鹿集团作为单位被告将罪责自负,如果其被宣告破产,则将移交清算组和管理人。据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去年的12月18日,受理了债权人对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据魏彦彤介绍,罚金在破产清偿顺序中是居后的。(记者胡红伟)
2008年的最后一天,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人头攒动。一大早,警察就在法院外拉起了警戒线,严格审查旁听者资格。
上午8时,庭审开始。从田文华的答问中,可以描述出她的成长轨迹:她出生于石家庄,1966年8月毕业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1968年开始从事奶业工作,并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逐渐发展成为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三鹿集团。
而其余3名被告,也是在三鹿集团工作了多年的老员工,他们见证了三鹿的成长与辉煌,但三鹿也毁在了他们手中。
随着庭审的持续进行,“三鹿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这是2008年的最后一天,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里,庄严肃穆的审判庭上,坐在轮椅上接受审判的原三鹿集团副总经理王玉良泣不成声:“想到那些因食用三鹿奶粉而患病的众多婴幼儿们,给许多家庭造成了很大痛苦,我感到万分对不起这些患病的婴幼儿及家长。”而今年已经66岁的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在说话语气轻缓。她在陈述时很认真地承认,诉方的指控“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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