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出台一些扶持企业发展的措施,是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的表现。广东省检察院已下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始执行的“意见”,其中的有些规定对于帮助企业解困来说,确实是雪中送炭。比如,鉴于当前的特殊时期,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意见”要求查办职务犯罪特别是涉及企业的贪污贿赂犯罪,须做到“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等“五个正确区分”。有了这样的“正确区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可以更好地得到维护,就业秩序可以得到促进。
将这样明显不符合依法治国精神的条款写进“意见”,说明在一些司法机关,落后观念依然严重存在。不对“一般犯罪”的企业负责人采取法律措施,实际是认为其给了员工饭碗,是其养活了大量的工人。这种落后观念如果不改变,类似破坏法律公正的“意见”今后还会出台。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