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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五个严禁” 设廉洁“高压线”

    日期:2009-01-09     作者:吴兢    阅读:1,358次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的规定。这“五个严禁”,直指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查找,发现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正是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五个严禁”。

据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也要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法院尽快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另外,上级法院还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下级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说:“只要是实名举报,我们一定有举必复,而且要在查办和处理的第一时间答复举报人。请媒体帮我们把举报电话公布一下:010—67556131、67556132,今起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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