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首个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09-01-09
作者:任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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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北省气象局获悉,为提高自身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全省首个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后,省气象局、省军区、省卫生厅等22个部门将成为应急预案的成员单位,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时,将联手“织网”抗灾。其中,省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为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而其他相关部门则在配合指挥部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具体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灾害应急工作。
根据《预案》,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大(III级、黄色)、重大(II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四级。当灾害明确达到预警级别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发布预警。当达到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在启动相应预案的同时,还要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同时,《预案》还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成立了设在省气象局的河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并由主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省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协调、指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河北省气象局局长姚学祥表示,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出台,是该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一个突出体现,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灾害应急机制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