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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2009年将制定《快递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日期:2009-01-14     作者:王敏    阅读:1,425次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12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国家邮政局将制定《快递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实行快递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实现市场经营者合法入市、依法经营、有序退出。

国家邮政局还将制定快递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加强对加盟快递企业的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加盟协议,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等。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说,2008年“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全年共受理有效申诉2811件,针对快递的申诉占到80%。其中,消费者关于快件延时、丢失、损毁的申诉比例分别达到38.5%、24.9%、12%。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邮政局将加快制定发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努力将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2009年,国家邮政局还将支持快递协会开展“全国十佳快递企业”评选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快递服务》标准达标工作,通过评选和达标活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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