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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强制执行二手房款托管规定

    日期:2009-02-17     作者:黄颖    阅读:1,267次
 
市民不做资金托管要有书面承诺

今年广州拟强制执行二手房款托管的规定,中介公司不主动告知客户即要受罚,即使市民买卖房时主动要求不做资金托管的也要有书面承诺,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的消息。

托管案例仅占2%

据了解,广州二手房交易近九成通过中介来完成,如房屋买卖的少则几万元订金,多则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首期款,都会较长时间滞留在中介公司账户甚至是中介人员私人账户里。

去年初广州开始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买卖房屋双方和中介签订协议后再到银行办资金托管,少至订金多至全部购房款都能进行托管从得到监管。

但是,二手房款资金托管的这一利民措施在实施近一年时间来并没有得到大力推广。截至去年12月31日,广州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宗数仅1508宗,托管金额87596.985万元。但这一托管案例仅占二手房交易总量的2%。

中介不告知将受罚

上周五,市国土房管局举办二手房款资金托管的“在线交流”活动,很多市民表示对这一政策不了解,买卖房时中介也没有介绍这一利民的业务,更纷纷要求广州要强制执行这一规定,保障市民的利益。

对于市民要求资金托管强制执行的建议,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以下简称中介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广州还会在阳光家缘推出二手房网上签约的新系统,市民网上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系统会提醒市民购房资金要放到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他表示,现在市民买卖房屋,发现二手中介没有主动告知这项业务的,可拨打中介所投诉电话投诉。


声音

“我们要求中介公司在买卖房屋时,必须把资金托管的政策告知买卖双方,并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中介公司没有告知的,中介所将被要求整改。以后还会出台相关规范,对违反中介进行处罚。“

——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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