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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拟提拔的干部要先公示其房产详情

    日期:2009-02-20     作者:岳德亮    阅读:1,302次
    杭州市政协委员向日前召开的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建议,杭州市宜设立拟任市管干部不动产公示制度,并最终过渡到所有市管干部全部财产公示制度,有力促进反腐工作。

    近些年来,党政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始终是百姓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杭州市政协委员张子年说,公务人 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世界经济发展组织重点推荐的反腐举措之一,其内容是要求所有公务人员依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个人及家庭财产,以显示其没有因为公务权力而获取任何不合理收入。辅之以透明决策、防止裙带关系等措施,很多国家利用公务人员财产公示制度在反腐问题上均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特别是发展中国家。

    张子年认为,杭州市立即设立所有公务人员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甚至知识产权)公示制度可能不具有现实操作性,但是依据渐进性及方向性的原则,杭州市设立拟任市管干部任前不动产公示制度具有可行性。比如杭州市每年拟任市管干部数量相对较少,要求其不动产进行公示不会牵涉到组织人事部门过多工作量。"市管干部相对处于较高权力阶层,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极易成为权力寻租的目标或权利设租的肇事者。"


    "不动产因涉及到登记制度,所以可核实,便于组织人事部门检查鉴别。更况且近十年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繁荣,如果某拟任干部显然拥有大量与其收入(或可能的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房产,则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其为官的动机。"张子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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