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金律师左髋部疼痛,不能正常行走,经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髋关节半脱位。金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参加了协会的 “医疗互助金”,报销了金律师手术的一部分费用,减轻金律师的经济负担。但是,手术发生的费用约有3万元不属于医保范围,这对原本家庭经济困难的金律师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金律师向协会申请在医疗互助金中予以报销,但协会告诉金律师,医疗互助金只能严格按照协议报销,安慰金律师先把病治好,根据他的情况可以申请 “上海律师救助金”。 2008年10月,金律师进行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通过事务所向协会申请救助金,市律协福利工作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审核。协会领导亲自赶在过年前将带着全体律师心意的慰问金送到金律师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