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举办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和实务讲座
2009年3月17日,市律协特邀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常务主席、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巫昱成先生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主讲“仲裁规则和实务”讲座。乔文骏副会长主持会议。涉外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孙志祥等近80名律师到场聆听了讲座。
巫昱成 先生对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和临时措施作了重点讲述。对于仲裁协议“书面”要求的变化将对国际仲裁带来的影响, 巫昱成 先生认为《示范法》中书面要求的两条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混乱或者更大的困难。《示范法》和1958年《纽约公约》的两种不同定义方式,意味着当事人将不得不面对两种标准。即使联合国贸法会不修改《纽约公约》,如果执行地国法院采纳类似《示范法》推荐的书面定义方式,法院干预仲裁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