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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为一座山立法 梧桐山条例5月实施

    日期:2009-03-24     作者:张玮    阅读:2,257次
 多年来被誉为深圳“市肺”的梧桐山风景区常因其土地遭违规占用而备受市民关注,去年有企业欲在梧桐山建老子文化园(详见2008年09月10日深圳观察C03版)的消息更是一度引发社会各界对景区保护和开发的争议。昨日,记者从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工作委员会上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梧桐山山体海拔650米以上的区域将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保护控制带内也禁止新建40米以上的楼宇,并首次赋予风景管理机构执法权。

副市长吕锐锋表示,该条例是深圳历史上首次为保护风景名胜区而立法,体现了深圳对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视,希望通过立法保护把梧桐山打造成生态科研和生态修复实验基地,生态效益和生态文化基地。

保护“铁线”比条例一审稿更严格

从最终决定实施的条例上看,记者发现,在保护梧桐山的“铁线”划定比去年提交给人大的条例草案更为严格。由于小梧桐山顶屡遭受侵占和破坏,为保留深圳最高峰的原始生态,条例草案原先规定“梧桐山山体海拔800米以上的区域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此前甚至还因“会否出现如军事、气象或其他保密设施等需要到铁线以上建设”而引发争议,但定稿上不仅没有改变这一规定,还将铁线调整到“650米以上”。

此外,鉴于紧靠风景区边界外侧,现已建起了一些特别高的楼宇,不但妨碍风景区景观,还发生过居民燃放烟花造成火灾等事故。因此条例在草案中就特别规定:“风景区边界外侧垂直距离50米范围内为保护控制带,在此范围内的建筑物应当与风景区景观相协调,禁止新建60米以上的楼宇”,而此番定稿也将该条款的后半段改为“禁止新建40米以上的建筑物”,同样更为凸显保护生态资源的力度。

在景区开发建设无关建筑物将罚50万

据记者了解,此次定稿的条例还首次授予了风景区管理机构执法权。“风景区可以对一些非法行为等进行适当处分,对梧桐山风景区建设的所有项目必须事先征求同意,也就是有了规划的前置审核权,这样对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和管理更加有利。”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王定跃说。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风景区内开发建设度假区、开发区、宾馆、招待所、医院、工矿企业、仓库、货场、射击场、住宅以及与风景区资源保护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有违法违规情况,风景区管理机构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50万元罚款。拒不拆除的,还将被依法强制拆除。

此外,在条例实施前,已在景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审批也不得进行扩建、改建或者改变用途,否则也将被罚20万元。

风景区内尚未征用土地收归国有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根据部门调查,发现目前梧桐山风景区仍有2/3以上的土地没有征用,部分地区还存在毁林开荒、违法搭建等违法违规现象,为此深圳拟对风景区内尚未征用的土地实行统征,收归国有。

而对于“因缺少上山公交,不少市民都驾驶私家车上梧桐山观光休闲,以致周末梧桐山道路拥挤,景区空气质量受污染”的问题。此次,该风景区管理处也表示,将“实行车辆限制进入制度”,并由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会同风景区管理机构一同做景区内公共交通的建设与管理,所有景区内的公共交通工具都必须使用环保清洁能源。

【梧桐山“威水史”】

梧桐山风景名胜区西起东湖公园,东临盐田港,南接罗沙公路,北靠特区管理线,面积31平方公里。最高峰大梧桐海拔943.7米,为深圳第一高峰。景区内有野生植物1500多种,动物和昆虫1100多种,植被覆盖率95%以上,被誉为深圳“市肺”。

由于是国内罕有的位于城市市区、以滨海山地和自然植被为景观主体的城市郊野型风景名胜区,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提供市民休闲等重要功能,风景区年接待游客高达1000万人次以上。

【立法背景】

多头管理致梧桐山之困

事实上,在此番首次为梧桐山立法之前,深圳市政府就于1994年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办法》,但是随着景区的发展,该办法早已不适应当前需要,也导致近年来梧桐山风景区的保护工作多被外界所诟病。

据记者了解,梧桐山风景区管理上确实存在体制不顺的问题,最突出的是被分割为几个行政管辖区域,包括梧桐山风景区、仙湖植物园、东湖公园以及沙头角林场等,在小梧桐山顶还有警备区哨所、电视转播台、微波站等单位和项目,各自归不同的条线管理。而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受“事业”编制所限,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只能依靠有关部门协调,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由于这些原因,梧桐山风景区的土地遭到违规占用,风景区的完整性受到破坏,出现房地产等项目直逼山腰,道路蜿蜒,泥土裸露等情况。仅近些年,就有两次大面积划走风景区土地的情形,共计划走土地7000多平方米,均未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由于我国著名的风景区都有专门的管理法规,因此梧桐山风景区立法管理成为各界共识。最终这个从酝酿到定稿历时5年之久的条例正式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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