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甘肃省出台相关办法培育扶持“农”字号龙头企业

    日期:2009-03-25     作者:王朝霞    阅读:1,308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链条长、市场份额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以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根据该办法,甘肃省将做大做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力争使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0家以上,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水果、蔬菜等每个特色优势产业形成1到2个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为确保目标实现,甘肃省将重点扶持省级或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加工扩建项目、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项目、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年加工农产品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产能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贴息扶持的项目,当年投资规模一般在15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省上确定的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达5500万元,其中扶持马铃薯产业龙头企业2000万元,扶持中药材龙头企业500万元,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00万元,扶持其他龙头企业2500万元。扶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无偿补助等方式,对重点龙头企业建设项目贴息,原则上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规模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没有使用银行贷款,自己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建的优势产业加工项目,经考核项目投产后运行良好、经济效益较高、带动农民增收,按企业实际投资规模给予相当于银行同期利率比例的奖励;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等项目直接补助。


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的申报方式为,每年3月底以前,根据省上确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扶持重点和区域布局,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发申报指南,各市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与财政部门组织当地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