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3月20日由市政府第10号令发布。之前,市政府法制办先后于2008年9月11日召开立法听证会,于10月15日召开修改工作立法调研会,市律协作为上海地方立法必征求意见单位之一,分别选派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竺建平律师和卢建五律师以及主任贾明军律师参会并围绕住宿结算时间、旅馆停车责任等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及各方代表的重视与关注。
市政府法制办在审核、修改《办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关于旅馆停车的相关责任的规定,是以市律协听证代表意见为基础进行调整的。
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就《办法》立法听证会议题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市律协和律师听证代表,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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