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昨日(周一)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电讯盈科最大股东以21亿美元将公司私有化的交易。法官关淑馨在判辞中指出,电盈私有化过程中,小股东并没在被大股东强迫下,做出违反自己最佳利益的行为,而多数的电盈小股东是真诚地投票,故同意电盈私有化。
当时,香港证监会代表律师表示,将于24小时内就法院批准电讯盈科私有化计划而提出上诉。
随后在晚间,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暂缓执行当天下午电盈私有化裁决,并于本月16日进行上诉聆讯。盈科拓展代表律师则表示,上诉聆讯推迟将令电盈私有化失败。
对此,香港律师汤家骅表示,若不能赶及电盈(00008)私有化限期前处理,即使上诉成功亦没有意义。另外,有专家认为,现时按“数人头票”通过私有化方式出现问题,应该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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