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司法局举办防范律师执业风险业务培训
日期:2009-04-22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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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下午,虹口区司法局在海烟大酒店举办2009年第一次律师业务培训。市司法局执业监督处朱富林处长作了题为在新《律师法》框架下,防范律师执业风险的报告。虹口区100余位律师参加了培训。
朱富林同志从律师地位、律师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法律服务市场以及行业竞争、律师心理等方面分析了律师执业风险出现的原因。他通过很多生动的案例归纳了律师执业风险的易发集中点,包括收案与办案、保守职业秘密、利益冲突、律师收费、同法律人员的沟通、业务能力与责任心等方面。他指出律师要积极应对执业风险必须做到:分清是非积极妥善处理投诉;求真务实,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崇尚法律,保持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好心态;以人为本,树立讲究诚实信用的办事风格。
很多新领取执照律师参加培训后表示,朱老师的课案例翔实,涵盖了律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使新执业律师能少走弯路,不走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