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上海将公布建立金融、航运中心相关细则

    日期:2009-04-23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1,086次
      国务院常务会议3月25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意见》从国家层面对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对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22日表示,将于近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上海建立金融、航运“两个中心”的问题相关细则。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关于“两个中心”的建设,最近将举行一个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的领导会出席发布会。

此外,香港《文汇报》的报道也称,国务院新闻办下周将在上海召开发布会,公布上海金融航运中心建设相关细则。届时国家发改委和上海市政府都将派出高级别官员出席。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制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