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修改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大到所有领域
日期:2009-05-26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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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大到所有领域
高检院决定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
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进行了修改,以进一步拓宽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范围。
据了解,修改后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取消了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5个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将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行业和领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06年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进展,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和肯定。3年来共受理查询57311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0505家,个人48741人,其中有254个单位和224名个人分别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积极的警示和威慑效应,有力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另据了解,高检院决定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加强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并逐步实现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以更加有效地预防贿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