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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日期:2009-06-10     作者:赵鹏     阅读:1,031次
  财政部公布《“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


通知规定,对于举报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或者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查处“小金库”无关的;或者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的,均不予奖励。


相关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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