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食品伙伴网早产奶信息被删 律师称广州质监局涉嫌滥用职权

    日期:2009-06-11     作者:食品伙伴网    阅读:1,196次
 “查获了‘早产奶’不仅不及时公布消息,反而将挂在自己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删除,这究竟是为什么?”昨日,有媒体关于广州市质监局6月2日在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查获一批“早产奶”、稍后又删除其网站上关于此事的网页消息见报后,引发了诸多市民的不满和质疑。记者欲向市质监局相关部门了解事情真相,屡被婉拒。随后以普通市民身份询问“早产奶”的处理情况时,更是遭遇“踢皮球”。当记者拨打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提供的咨询号码时,竟被告知“因用户原因暂停使用”。

市质监局应给说法

昨日有媒体报道,广州市质监局6月2日在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查获一批“早产奶”,其标称生产日期为“2009.06.03”,另发现部分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奶制品,两者共计近5万盒。其后,市质监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该消息,但前晚该消息却被删除了。

“要推迟一天咨询”

昨日上午记者先后电话采访了市质监局食品处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但均遭婉拒。昨天下午,记者又以普通市民身份,打电话到该局食品处了解相关情况。接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答复说:香满楼“早产奶”事件不归他们管,而是由“核查处”处理,并给了记者一个电话“86197462”。记者按该号码拨打,但电话一直没人接。

记者只好再次拨通食品处的电话,这次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性,他表示“核查处的工作人员刚好不在,要咨询的话就要推迟一天。”

记者转而向12365举报投诉热线“求助”。但接线员说,涉及到食品检查的具体事情要问食品处,该工作人员要记者拨打“86199327”查询。记者按所提供的号码拨打时却被语音告知“因用户原因暂停使用”。

律师观点

市质监局有滥用职权嫌疑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光辉告诉记者,职能部门信息公布后又删除,不仅有滥用职权的嫌疑,而且“会引发市民此行为存在猫腻的猜测。”


杨光辉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香满楼生产‘早产奶’如属实,则是违法行为。”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