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新公交车须装摄像头
日期:2009-06-10
作者:栾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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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交通港口局昨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公交企业在对公交车辆按规定配备逃生锤的同时,为在岗司售人员专门随身增配应急救生工具(如榔头等)。与此同时,今年6月后更新的公交车辆,视频监控设施必须在车辆交付使用前安装到位。
记者昨天获悉,市交通港口局昨天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公交车辆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自明天起,市交通港口局将会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组织开展本市公交车辆安全运营的联合专项检查;9月起,将开展公交更新车辆配置车载视频及有效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近期,各公交运营单位应组织全体司售人员进行一次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和紧急开启逃生门的技能培训,提高司售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公交车辆按规定配备逃生锤的同时,为在岗司售人员专门随身增配应急救生工具(如榔头等)。
同时,6月份后更新的公交车辆,视频监控设施必须在车辆交付使用前安装到位。
此外,各公交运营单位要严格要求全体司售人员,进一步强化落实《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要求,发现欲携带危险品上车现象的乘客,坚决劝阻制止;公交车司售人员对可疑物品应主动检查。
市交通港口局还要求,各公交运营单位应对所有车辆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自查自改的重点一是检查车辆水、电、油、气、制动系统和车胎磨损情况等,杜绝车辆“带病”运营;二是检查车辆应急门开启,逃生锤和灭火器配备等情况,确保消防和逃生设施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