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分发冒犯性刊物 夫妇各判监8周

    日期:2009-06-11     作者:联合早报    阅读:1,176次
 分发冒犯性刊物给回教徒的基督教徒夫妇,上周被法庭裁决触犯煽动法令罪成后,昨天各被判坐牢8星期。

他们上周五已针对被判有罪提出上诉。

法官昨天下判后允许他们继续获得保释,等候上诉结果,但保金从各1万元提高到1万5000元。上诉案将交由高庭裁定。

被告王建聪(50岁,新电信技术人员)和妻子陈馨玲(46岁,瑞士银行高级职员)交保后离开法庭。

初庭法官雷内伯说,被告犯下的罪行严重,有可能挑起不同种族和宗教信仰者之间的仇恨情绪,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刑罚必须有惩戒作用,不能只罚款了事。

“在我国社会,传教活动须受到对其他宗教信仰敏感、容忍和尊重的约束,这是普通常识。”

法官说,被告夫妇身为新加坡公民,不能声称不知道在我国种族和宗教是敏感课题。他们将具有煽动性和冒犯性内容的漫画册分发给回教徒和其他公众,显示他们对种族和宗教课题缺乏敏感和包容度。

雷内伯法官也指出,根据法律,分发或拥有冒犯性或煽动性刊物的初犯者,除了罚款,也可被判坐牢,如果再犯,刑期将被加重,这清楚显示政府严肃看待这类罪行。

法官表示,考虑到两被告没有案底,及事后对收到漫画册的三名回教徒作出道歉,因此判他们各入狱8周。

主控官之前要求

判入狱2到6个月

较早前,主控官阿南丹巴拉和莎米拉副检察司以维护宗教和谐等理由,促请法庭严惩被告夫妇,判他们2个月到6个月刑期。

被告夫妇的代表律师斯瓦奈都求情时强调,他们分发的漫画册,内容不会破坏公共秩序,而收到漫画册的三名回教徒也表示,不会因此仇视基督教徒或产生敌意。

王建聪闻判后一度低头;陈馨玲时而点头,时而抿嘴。他们有个19岁女儿。

他们各被控四项控状,指他们从2007年3月至12月寄出批评回教的漫画小册子给三名回教徒公务员,这些册子的内容被指可能挑起基督教徒与回教徒之间的仇恨情绪,触犯煽动法令。

他们也被控拥有11种具煽动性意识的漫画册,包括《小新娘》(The Little Bride)、《阿拉是谁》(Who is Allah)和《玛丽为何哭泣》(Why is Mary Crying)。

这些控状以分发具煽动性刊物最严重,初犯的最高刑罚是坐牢3年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信仰基督教新教的被告夫妇,过去20年为传教而寄发美国出版社Chick Publication出版的漫画册。这些年来更以邮寄方式分发超过两万本。

他们在案发前常上合乐路的Berean基督教堂。信仰回教的三名公务员,是在2007年分别收到漫画册后报警。

这是煽动法令生效以来,首次有被告不认罪而须由法官审判。


2005年,两名青年被控在网上发表反回教言论,触犯煽动法令,他们直接认罪,被判坐牢,其中一人坐牢1个月;另一人坐牢一天,但被判最高罚款5000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