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新股发行改革方案正式发布 新股申购“一人一户”

    日期:2009-06-11     作者:法制日报    阅读:1,060次
     中国证监会10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自6月11日起施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0日就相关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对询价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内容尽管不多,但涉及面广,需要考虑的因素多。目前正在积极落实各项改革要求,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据介绍,有意见认为,由于个别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存在拥有多个账户的情况,为使股份分配能够有效地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应当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对此,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的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在机构和自然人都可参与的网上申购中,单一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此举目的在于给处于资金劣势的中小投资者更多机会。据介绍,市场各方关于此项限制意见较多,而且差异较大。法人机构多认为,这一上限比例偏低,建议提高至1%,或应提高针对机构投资者的网下发行比例。部分个人投资者则认为,这一上限比例偏高,对中小投资者倾斜力度不够,建议将其调整为万分之一甚至更低,或应提高网上发行比例。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后,仍然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千分之一的网上申购账户上限要求,暂不调整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


此外,指导意见增加了“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的内容。

这位发言人表示,指导意见实施之后将随时可能向企业发审核批文,同时进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登记结算平台等技术系统的调整以及相关操作规则的制订。这意味着暂停8个多月的IPO重启在即。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