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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意见”规范律师法官

    日期:2009-06-15     作者: 薛江华 斯宓    阅读:1,010次
     律师和法官既要相互协助,又要彼此监督!昨天,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就成立工作协作机制举行了签约仪式。

双方通过建立工作协作组织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调查协作制度、监督投诉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和法官的行为,引导律师和法官建立正常的交往关系。

根据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双方纪委(纪检组)领导轮流主持,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双方协商可随时召开。会议着重通报双方在加强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的情况;反馈法官、律师的意见建议;分析法官、律师队伍执法执业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等。



为了防止律师与法官的不正当交往,《意见》还规定,双方约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官与律师代表的“面对面”活动,通过举行工作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涉法问题研讨会等形式,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交往渠道,引导法官与律师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


针对近年来法官和律师队伍中相继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双方决定就法官与律师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监督投诉机制,通过向社会公布设在双方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关于对法官和律师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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