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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动车标准拟定完毕 已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批

    日期:2009-06-16     作者:李雪    阅读:1,234次
      记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内首个《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已经拟定完毕,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批,近期有望出台。


与之前的电动车标准相比,即将颁布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对电动车动力、安全性、可靠性等诸多方面性能进行了明确界定,提出严格具体的技术指标。

如最高车速不低于75公里,一次充电后的续驶里程不能低于160公里,百公里能耗低于16千瓦时。对于电池系统放电标准国际上已经达到500伏,因我国电动车研发水平与国外还有差距,因此新标准只要求达到100伏。

据了解,新电动车技术条件将适用于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人车辆)纯电动乘用车(包括可再充电电池或超级电容器)。与之相关的车用动力电池标准也在修订中,预计今年年底会完成。

“除续驶里程外,其他指标都向传统燃油汽车靠拢。” 参与标准拟定的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陈全世表示,标准设定之所以较严,除了为推动电动车技术研发、敦促汽车企业提升电动车研发水平外,也是为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保证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

今后,政府补贴参与新能源示范的纯电动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车型推荐目录》都将参照这一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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