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抓到兰州来,给他关上几个月,判他几年,眼睛都不眨!”
“我‘做了’脱明忠,如果他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也这么不讲理的话,我非得把他的所也给封掉!”
“……”
电话是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佟昌新打来的。在北京“逃亡”的贾新民,听着电话另一端的恐吓,吓得大气不敢出。
佟昌新在电话中扬言要抓起来判几年的脱明忠,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国企改制专业委员会主任,目前正接受委托为贾新民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是什么天大的原因,让一位检察官大发雷霆,非得抓律师查封律师事务所?
企业改制惹祸
作为着名的国企改制专家,脱明忠大部分时间都在全国各地讲课,或从事企业并购和风险管理,很少承办具体诉讼案件。
“我从事律师职业快30年了,被一个检察官扬言做掉,封掉律师事务所,还是头一遭。”近日,脱明忠在他的办公室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一边听着佟昌新打电话给贾新民时对他进行恐吓的录音,一边摇头苦笑。
去年11月份,经有关部门批准,兰州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厦公司)由原来的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但当地检察院却认为这是国有企业,由此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副经理贾新民专程到北京找到了脱明忠。
贾新民提供的书面材料表明,万厦公司是1993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企业,隶属于兰州市拆迁办公室,经上级主管部门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去年7月底完成了脱钩改制,成为一家股份制公司。两个月后,其法定代表人王永春突然被西固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逮捕,公司也被兰州市国资委界定为国有资产。
在看完一尺多厚的材料后,脱明忠坚信万厦公司是集体企业,不存在国有资产。但为了慎重起见,他没有马上接受万厦公司的委托,他需要一场专家论证会。
2008年12月4日,脱明忠邀请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等专家学者,就万厦公司及其前身兰州万厦实业公司的资产归属问题进行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万厦公司的资产属于集体所有。
得到专家们的支持后,脱明忠受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为万厦公司产权界定所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之后,脱明忠组成项目团队前往兰州调查,并出具了关于万厦公司产权界定的《法律意见书》。
佟昌新是王永春涉嫌贪污犯罪案件的承办人,他表示,希望就万厦公司的产权界定问题,同脱律师交流一下意见。
脱明忠从万厦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中发现,西固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批准逮捕王永春之后,再委托兰州市国资委界定万厦公司的产权归属。“你们这么做不是先定罪抓人后找证据吗?”
也许是这个问题太尖锐,陪同脱明忠一同去检察院的贾新民说,佟昌新当时就很不高兴,说了很多激烈的话,双方话不投机。
“判他几年,眼睛都不眨”
今年2月11日,西固区检察院通知万厦公司副经理陈兆宏、贾新民和财务总监熊健,翌日上午到检察院去一趟。三人猜不透检察院又要出什么招,但感觉来者不善,公司的几个主要负责人不能都被抓走。第二天一早,贾新民登上了飞往北京的航班。
果然,陈兆宏和熊健到了西固区检察院,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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