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国土部:中央不出台小产权房统一文件

    日期:2009-06-26     作者:吴鹏    阅读:865次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昨日(25日)透露,由于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不一样,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国土资源部与各地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


昨日,贠小苏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无论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没有经过批准,没有办理转让征收手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

“村级干部、乡级干部没有权力做主出租、出让农村集体土地去盖商品房,村级干部、乡级干部私自做主出让也是违法的”,贠小苏强调。

贠小苏说,中央多次发文强调,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首先要把在建的、没有销售的小产权房管住,不要再卖了。但有的人还是想钻空子,这是冒风险的。已经遗留的小产权房,大家认真研究,弄清每一个楼盘的具体情况,依法合情合理地去处理。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每一宗土地的性质不一样,开发投入的情况不一样,买房人的情况也是各不相同,对这种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可能出台一个统一的文件。

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前日公开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旦小产权房或无产权房合法化,其价格将与商品房趋同,不再存在价差问题。

对此专家指出,不管将来国家如何出台政策、法律,就目前购买小产权房来说,面临风险要大于潜在的收益。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