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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甲感之名制售假药械将被重罚

    日期:2009-06-26     作者:富子梅    阅读:870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在日前召开的视频会议上强调,对借预防甲型流感之名,生产销售假劣防控药械和流感疫苗的,要按照《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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