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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未果可申请复议

    日期:2009-06-29     作者:解放网    阅读:6,348次
      陈小姐最近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公积金中心查询系统却显示,由于她的公积金账户未连续存缴交,陈小姐目前没有公积金贷款资格。原来,陈小姐3个月前刚换了工作,期间公积金曾经断缴一个月。根据规定,公积金连续缴交满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陈小姐有些不甘心:缴了好几年公积金难道就因为一个月断缴就失去贷款资格?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陈小姐电话咨询公积金中心,惊喜地得知只要单位把断缴的公积金补上,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并请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连同购房合同一起提交申请,便有望获得贷款资格。复议结果不出所料,陈小姐最终获得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专家表示,遇到类似陈小姐这种情况时,可以先补缴满6个月,再申请复议。但要想顺利获得受理,还要考察工作单位资质、月缴存额、账户余额及所购房产情况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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