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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地铁乘坐守则》新规征民意

    日期:2009-07-14     作者:廖颖谊     阅读:1,263次
    昨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广州市地铁乘坐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从即日起至7月22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对比现行规定,《意见稿》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将儿童免票的身高上限从原来的1.1米改为1.2米。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原来的票务规则,普通储值票、中小学生储值票、老年人储值票和老年人免费票未损坏的均可退还押金,而《意见稿》强调必须是由广州地铁发行且正在使用的未损坏储值车票才能退还押金。

新增条文

●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闸,单程票予以回收,普通月票卡扣除一个乘次,持其他车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

●普通月票卡当月乘次用完后或车票无效,通过地铁设备无法处理时,此车票视为普通羊城通押金卡,其扣费事务处理均按照普通羊城通卡执行。

●禁止携带自行车及手推车乘坐地铁列车。

●不得在列车上进食。

修改条文

关于免票

旧规身高超过1.1米的学龄前儿童须凭有效地铁车票乘坐地铁。

新规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2米的儿童乘坐地铁,超过一名的,按照超过人数购票。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须凭有效车票乘坐地铁。


关于单程票

旧规如乘客超过20分钟未进闸的,单程票作废并予以回收,持储值票(含羊城通)的乘客须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的当站最低单程票价后给予处理。

新规乘客超过20分钟未进闸且车票只有进闸记录而没有出闸记录的,单程票作废并作为广州地铁财产予以回收,普通月票卡按1.9元支付车费,其他车票按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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