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东会长主持召开区县律公科负责人会议
7月20日下午,区县公律科(处)负责人会议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律协会长刘正东主持,各区县律公科(处)负责人应邀出席,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等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邀请各公律科负责人从司法行政机关的角度对《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完善《指导意见》的各项内容。
各公律科负责人表示,区县律工委作为一项新制度,对促进区县律师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原先很多由公律科承担的工作现在都可以让律工委自主完成,区县律师组织在对外交流上也能够名正言顺。但律工委制度还存在不少缺点,比如与区县律师代表团的职能划分不清,部分律工委委员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等。希望能够利用这次修改《指导意见》的机会解决这些问题,将区县律工委制度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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