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决议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议内容为六个方面,一、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五、努力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常委会发布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9人。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这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一揽子对59部法律的141个条文进行了修改,基本解决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下一步,就法律清理后续工作而言,我们还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对清理中明确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要抓紧修改工作;二是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法律的配套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三是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进一步做好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对武警部队的性质、领导指挥体制、职责范围、义务和权利以及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武警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指出,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这是本次会议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决议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本着对人类生存和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的贡献。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除按惯例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外,还专门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保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化严峻挑战为发展机遇,变市场压力为调整动力,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做好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发展相结合这篇大文章,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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