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严舜钧站上了市二中院的被告人席。在庭审中,他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并在自我忏悔后当庭请求法院能给其宽大处理。
陈轶珺 记者 陈鹏庭
庭上未做任何辩解
在法律界有句业内“切口”叫“59综合征”,专指那些在退休前心理失衡,被贪欲占了上风,想趁“政治生命终结”前捞上一把,却最终落得“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的贪官。去年4月正式退休的严舜鈞在庭上承认,他患上了“59综合征”——在即将退居二线时,担心退休后生活水平大不如前,抱着现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铤而走险,狠捞一把。
昨天上午9点30分,严舜钧在法警的带领下走上被告人席,他身穿蓝色衬衣,没有了往日的神采。耷拉着脑袋,气色不好,但神色镇定,谈吐流畅。
整个庭审过程,严舜钧非常安静,除了偶尔配合检察院回答问题以外,没有做出任何辩解。
每项指控全部承认
严舜钧在去年4月退休,这个六旬老人在家才享受了一年儿女承欢膝下的晚福后,突然在所有人的惊愕声中落马。任职时受贿,退休后被查。秋后算账,严舜钧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严舜钧于1997年至2008年期间,擅自同意市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立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速度的绿色通道,帮助他人获利,以及帮助伊尔姆公司、上海同济建设公司等承接部分项目,其间收受的钱款共计人民币86.4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4000元。
受贿的每个环节,严舜钧至今都记得很清楚,面对检察院的指证,他均供认不讳。“那应该是秋天了,因为天气有些凉。”检察机关的每项指控,严舜钧都能回忆起。
剖析自己的受贿心理,除了是“59现象”作祟外,严舜钧觉得自己出了力帮了忙,拿得理所当然。“我当时犹豫过,但后来想想这些相关单位获得的利润,都是我在其中帮了很大的忙,拿这些小钱也无可厚非,所以还是将钱收下。”
在心安理得的心理驱使下,严舜钧越拿越多,胃口也越来越大。而来得容易的钱自然去得也快。对于赃款去向,严舜钧表示“自己用了”。
律师希望法院轻判
严舜钧的辩护律师在昨天的庭审中一直缄默不语,除了在公诉人列举证据时按照庭审程序表示认同之外,几乎再无只言片语。
直到辩护阶段,律师提出了自首、病重、成就三大理由为严舜钧做有罪辩护。“今年4月市纪委找严舜鈞谈话时,他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其行为应属自首,且严舜钧认罪态度良好,事后退还了全部赃款。”
“各个严舜钧收受贿赂项目工程完成质量都较好,其中外环线工程还获得过国家奖励。”严舜钧在职时的成就是辩护律师的第二把辩护“利剑”。
最后辩护律师希望法院能考虑到严舜钧的年迈体弱,酌情从轻处罚。“严舜钧在退休前一次体检中被测出患有晚期肝硬化,由此引发了胃溃疡及静脉曲张,一旦血管破裂恐有性命之虞。在此次配合审查的过程中,他整个人身心俱疲,几乎是边审边医。”
“退休前想捞一把,结果晚节不保,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最后的陈词中,严舜钧表达了深深的悔意。
原本计划安排的一天庭审时间因严舜钧的供认不讳而缩短为半天,整个庭审于12时15分左右结束,合议庭将在审理后择日宣判。
幕后新闻
为官期间很低调
出生在1946年的严舜钧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大学生,上海第一医学院毕业后,他被分配去了甘肃锻炼。1987年回到上海后,已过不惑之年的严舜钧还寒窗苦读,并取得了硕士学位。
之后严舜钧步步高升,1997年11月,他被任命为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并在此岗位上工作到2008年退休。在任职的11年间,他先后分管过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辐射管理等。
不太对外出面,很少公开发言——尽管担任市环保局副局长职位长达11年,一些曾和严舜钧有过短暂工作接触者,对严的印象“不太深”;而即便是通过相关搜索引擎,和“副局长严舜钧”匹配的搜索结果也少得可怜。不过与其11年“低调”的官员身份产生反差的,是他的另一个身份——高调的硕士生导师。
1998年,即其担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后的第二年,严舜钧就作为成果完成人之一,发表过《“甲醛的测定”等七项国家环境方法标准》等科研文章。2003年起,华东理工大学资环学院上岗招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中,出现了“新增专业导师严舜钧”的名字,他所担任的,是环境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此后,严舜钧的名字还出现在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之列;并在2006年作为指导老师,指导过当年华东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专业一名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
检方指控
嫌犯涉及“七宗罪”
1、自2003年起,严舜钧擅自同在市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立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速度的“绿色通道”,使该中心主任吴某通过违规收费谋取利益其间收受吴某贿款5万元。
2、2003年至2007年,严舜钧帮助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获得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并且帮助其承接部分杭州湾环评项目。其间收受贿款2万美元及4000欧元。
3、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严钧通过加快业务申请及环评报告的审批速度等,钢珠辐射监督站谋取利益。其间收受贿款10.8万元。
4、2004年至2007年,严舜钧帮助上海同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上海青东农场污水处理工程的方案设计业务、污水处理厂改造初步设计业务和施工图设计业务。其间收受贿款24.6万元。
5、自2000年起,严舜钧帮助东理工大学获乙级建设项目环评资格证书,推荐其列入规划环评单位,并加快其环评报告审批速度。其间收受华东理工大学环境咨询研究中心负责人年某给予的现金4万元。
6、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严舜钧帮助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接杭州湾环评项目。其间收受其院长朱某现金2万元。
7、2002年至2008年,严舜钧帮助上海华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空压机噪声治理及汽车试车场音障设施工程,后又助其承接上海市外环线相关噪声治理工程。其间收受贿款40万元。
近年来获刑的局级干部一览
浦东“炒房区长”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2月3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康慧军受贿590万余元,另有121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同时认定康慧军之妻王孝琴参与共同受贿88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康慧军夫妇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予以追缴。
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被判13年徒刑
与新长征集团原董事长王妙兴关系密切,涉及古井集团窝案,以职务便利收取187万元“好处”的上海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今年3月19日被市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张克明1993年开始任普陀区副区长,2003年又被任命为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长,负责区内国有资产改制重组相关事宜。于2005年1月退休。
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判死缓
2008年8月14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一审法院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私藏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的殷国元的妻子陈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人均未上诉。
国企3名局级干部分别被判刑
2005年,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陆久生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赃35万元被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公司原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赃4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公司原副总经理屠锦良因单独和共同贪污170余万元,实际分赃8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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