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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指导市场项目建设

    日期:2009-09-02     作者:商务部网站     阅读:953次
  改革开放以来,农贸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购买生鲜农产品的主要场所,在方便居民生活、稳定市场供应和促进当地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多数地区的农贸市场由于投入不足,存着交易设施简陋、管理落后、脏、乱、湿、臭、露天交易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推动农贸市场发展,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将农贸市场纳入“双百市场工程”,支持400家县乡农贸市场进行建设和改造,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大规模支持农贸市场建设。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验收工作,商务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等方面建设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不仅规定了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也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市场按蔬菜、瓜果、水产、副食等商品大类进行科学分区,对档口合理布局。

《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要求各地项目验收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并对项目申请验收材料、验收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保证项目质量,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竣工后,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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