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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率先出台政治协商规程 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日期:2009-09-07     作者: 黄蓉芳 刘旦     阅读:838次
       9月3日,中共广州市委率先在全国出台《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首次明确,今后广州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广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关系民生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应对重大危机的预案和实施方案,都必须事先经过政治协商。

《规程》对广州市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广州市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并把两种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分别细化规范为十项。《规程》由广州市政协党组代拟,集思广益,十易其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认为《规程》总体是成熟的,可以在广州试行。据悉,在广东省委的总体部署中,如果《规程》在广州试行顺利,明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将向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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