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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五类饭店价格范围 向社会征求意见

    日期:2009-09-10     作者: 江旋     阅读:748次
      近日,商务部组织中国饭店协会起草的国家标准《住宿业态分类》征求意见稿公布,标准规定了5个经营档次饭店的价格范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

《住宿业态分类》根据经营档次将饭店分为超经济型饭店、经济型饭店、中档型、豪华型、超豪华型。对各个档次饭店的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等提出了要求。

超经济型饭店的定位是以低廉的价格提供基本的设施和基本的服务,满足住宿客人最简单的住宿需求的饭店。其价格一般在区域市场饭店业价格区间中处于最低的20%之内。

经济型饭店的定位是面向大众,饭店的装饰、设施以及服务质量明显高于廉价型饭店,更具舒适性、安全性和卫生性。其价格一般在区域市场饭店业价格区间中处于最低的20%~40%之间。

中档型饭店的定位是面向中档住宿客人的需求,更关注客人的满意度,服务质量优秀、设施设备更加舒适、达到或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价格一般在区域市场饭店业价格区间中处于中间的40%~70%之间。

豪华型饭店的定位是面向高档住宿客人的需求,以较高的价格提供优质接待水准的住宿设施与服务的饭店。设施设备豪华精美、服务质量一流,舒适程度和文化品位达到市场前列。其价格一般在区域市场饭店业价格区间中处于最高的5%~30%之间。

超豪华型饭店是面向市场中最高端的住宿需求,以极高的价格提供达到最高接待水准的住宿设施与服务的饭店。其价格一般在区域市场饭店业价格区间中处于最高的5%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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