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汉是溆浦县人,是我党的地下工作者。1949年在国民党湘西雪峰部队任第四支队大队长,积极策反该部队起义。农历6月13日,李绍汉被极力反对起义的反动头目秘密杀害于溆浦县龙潭镇二保祠堂河边,时年32岁。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百废待兴,人事变动频繁,李绍汉家人没有找有关部门办理烈士手续。文革期间,李家因此被当成伪属,受到很多不公正的待遇。李的长子李修堡“文革”中不幸被圈入伪军官子女黑五类,被开除党籍干籍。平反后,便走上为父亲“正名”的申诉之路。溆浦县政府和县民政局于1983年首次向上级呈报追认烈士的相关材料。
1983年,当时在岳阳市司法系统从业的陈光鲁代理了李家申请“追烈”之事。同为溆浦籍的陈光鲁,先后到溆浦、花垣、隆回、洞口等地多次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上报省民政厅。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未能如愿。陈光鲁26年来从未放弃,继续调查、取证。今年3月,现年72岁的陈光鲁老人再次向省民政厅报送了很权威的证据报告20多份,终于促成了烈士身份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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