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政府被指强塞律师给被告
日期:2009-10-23
作者: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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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浙商投资的安徽阜阳界首民营企业突然被当地政府接管,随后监管出1.4亿元偷税案,民企法人代表姜杰被羁押并在一审被判刑。近日,备受关注的该案在阜阳中院二审开庭。庭审中,姜杰发现,自己多出了两个辩护律师,姜杰称自己不认识也没有委托过这两名律师。更戏剧性的一幕是,这两名未曾获授权的律师完全站在公诉方立场,称“一审法院判决完全正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来,幕后总导演竟然和当地政府有关。这两个律师居然是当地政府代为被告聘请的。
界首市政府被指强抢民企
今年6月,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频道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称安徽省界首市政府“抢夺”民企,违法行政,一时引起网友关注。
据称,2007年7月,浙江嘉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徽省产权交易所以7200万元竞拍到安徽沙河王酒厂的资产。
界首市人民法院裁定酒厂破产偿债完毕。然后,嘉德莱集团成立了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酒业),聘请了新的总经理。这家由浙商投资控股的民企开始运转。
之后,杭州福恒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收购了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并在2009年2月24日经法院调解生效。
2008年4月,在界首市委主要领导发生变动后,界首市政府以嘉德莱集团违反《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后续投资承诺为由,将嘉德莱起诉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界首市政府派出监管组强行监管企业,控制了企业的公章及财务章。
沙河酒业新股东福恒公司被拒之门外。
其间,浙江企业家协会、浙江企业界联合会、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连署上书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求维护浙商在界首市的投资合法权益。
民企法人代表一审被判刑
2008年7月8日,界首市国税局对已破产清算完毕的原安徽沙河酒厂和经营仅数月的沙河酒业进行查税罚税,查出沙河酒厂偷税3000多万和沙河酒业偷税107万元,合并处罚金高达1.4亿元。2008年7月23日,界首市公安局将沙河酒业法定代表人姜杰抓了起来。2009年3月30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沙河酒业犯偷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1亿元;判决沙河酒业法人代表姜杰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在一审开庭时,政府监管组让界首市人民法院“帮”沙河酒业请了律师,姜杰自己和酒业公司要求委托的律师没有得到法院许可。
接到判决书后,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的新股东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重新刻了沙河酒业公司的公章和姜杰分别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律师未获授权 替被告人认罪
2009年10月13日,沙河酒业法人代表姜杰刑案在阜阳中院开庭。二审中,姜杰的辩护人有两人:安徽达安律师事务所的梁猛律师和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的陈有西律师。但开庭时,和他们一起坐在辩护人席上的还有两人:安徽卫东律师事务所的董家财和尹锋两位律师。法庭在确认各人的身份时法官介绍说他们是沙河酒业公司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