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日期:2009-11-02     作者:中国网     阅读:855次
  为了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顺利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在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创新。一是明确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突出了牵头组织单位作为各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创新了财政支持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方式,《暂行办法》中新增了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更加符合部分项目组织实施及经费支持的特点。三是增设了间接费用支出,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和管理,可以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费用支出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四是赋予牵头组织单位适当的预算调整权限,使经费安排使用更加符合科研项目的规律和特点。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