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些上网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其主要表现为: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身体发育和健康受损,出现各种反常行为和情绪问题,现实人际关系恶化,与周围人交往困难、不合群。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需要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意见稿强调,对网络使用不当者进行干预时,提倡采用综合的心理社会干预措施,实施干预的人员应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合格人员。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严禁体罚。对网络使用不当者中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的个体,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治疗使用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严格禁止损毁性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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